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持续时间短,作用强度在三者中最弱,适用于12~40岁人群,临床上也可用于7~12岁近视儿童的散瞳验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的使用方法为验光前相隔10~20分钟滴3次,30~40分钟后验光。第二次的复验时间为第2天~1周内。
需要注意的是,麻痹睫状肌后的验光结果可让医生对该眼无调节状态下的屈光不正情况有初步了解,但并非就是最好的矫正处方,最后得矫正处方一定是权衡双眼的屈光情况、主觉验光情况、双眼平衡及患者的具体视觉要求后确定。
(二) 特殊检查
1.角膜曲率检查:正常成人角膜曲率半径均值为7.77mm,角膜前表面的水平方向曲率半径为7.80mm,垂直方向为7.70mm,后表面的曲率半径为6.22~6.80mm。3~15岁儿童正常角膜曲率半径为7.79mm。儿童随年龄增长, 角膜曲率半径呈递减趋势。角膜或晶状体表面弯曲度过陡会导致屈光性近视或称曲率性近视、弯曲性近视。因此,晶状体的屈光力及厚度也是需要定期观察的参数。
2.眼轴长度检查:眼轴长度在出生时为16mm,3岁时可达正视眼水平约23mm,此后以每年约0.1~0.2mm的速度生长,13~14岁即可达到成人水平24mm。发育期儿童的眼轴长度增长过快可能是向近视发展的趋向因素,但应考虑到伴随正常生长发育的眼轴增长。
3.双眼视功能检查:对于有斜视或屈光参差的近视患者,应对其双眼单视功能进行检查和评估。可采用worth四点灯评估知觉融合功能,采用立体视觉检查图测定立体视锐度。
4.调节与聚散功能检查:在屈光不正矫正后和排除眼部疾患的情况下,仍存在视疲劳、视力模糊、近距离工作相关眼酸、眼痛、复视等症状时,应对其调节与聚散功能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方法包括调节幅度(移近法/移远法、负镜片法)、调节反应(对于近距离视标的调节反应低于调节刺激量时表现为调节滞后,反之为调节超前)、相对调节(负相对调节、正相对调节)、调节灵活度(反转拍法)、集合幅度(集合近点法)、正负融像性聚散、ac/a比率(以每单位调节引起的调节性集合(以棱镜度来表示)与每单位调节(以屈光度d来表示)的比率来表示,可分为梯度性ac/a、计算性ac/a)。
5.眼压与视野检查:由于病理性近视合并青光眼多见,所以应进行眼压和视野检查以排查是否合并有青光眼。